克利福德·格爾茨是美國解釋人類學知名學者,主要著作:《文化的解釋》、《地方性知識》《農(nóng)業(yè)內卷:印尼的生態(tài)變化過程》《爪哇的宗教》《巴厘的親屬制度》《奈加拉:19世紀巴厘的劇場國家》、等。
格爾茨認為民族志的性質首先是人類學家的理論建構源泉。人類學家的理論建構主要來自田野工作和文化比較。田野工作不僅是人類學者的研究方法,更主要的是人類學者認識外在生活世界的憑借,其成果是民族志;文化比較則是人類學者跨越不同文化,尋求不同文化異同點的努力;其次,他對“移情”作了解釋。所謂“移情”并不是要人類學家變成當事人,而且前者也不可能變成后者,當人類學者在一個地方進行田野工作時,他們生活于其中,從中得到體會,有所體驗,逐步通過這些體驗接近當事人的生活,漸漸明白當事人所處的文化,即移情。而馬林諾夫斯基的“移情”,是從當事人觀點看當?shù)匚幕桓駹柎姆穸?,認為人類學者的觀點不可能等同于當事人的觀點。人類學者對異文化和當事人的觀點的了解有“經(jīng)驗接近”和“經(jīng)驗遠離”的程度差異。前者指用當事人的概念語言來貼切地描述出該當事人的文化建構;后者指用學術語言或我們自己的概念語言來描述所研究的文化。
格爾茨認為民族志分為“深描”和“淺描”兩種形式。淺描是指描述的是其行為本身;深描的目的在于揭示行為中的意義結構。深描的寫作法則在于以行為為起點,建構知覺、解釋無意識與有意識之間的文化層次,從而使民族志成為“一種具有厚度的記述”。深描的精髓在于它特別關注的是揭示行動與文化之間的關系,由此來解釋行動的意義。文化是一個象征體系,通過它我們可以揭示文化諸要素之間的內在關系,人的行為是具體的象征性行為、是文本的符號,因為人的本質是象征性動物,人類通過象征符號積累經(jīng)驗,進行溝通,人類學家所要尋求的則是象征行為的意義。
格爾茨認為民族志的性質有四個特色:首先是進行解釋的記述;其次是指所解釋的對象社會性對話的過程;第三,解釋是在那種對話尚未消失之前試圖將“所說的內容”保留下來,使其成為可閱讀的文本;第四,它是微觀的研究。
格爾茨的文化與社會研究認為當社會處于急劇變遷的過程中,現(xiàn)實生活中出現(xiàn)儀式正在分裂社會而不是使它整合,正困擾個體而不是撫慰他們的情況。儀式不僅是一種意義模式,也是一種社會互動形式,因而試圖將較少分化的鄉(xiāng)村背景的宗教模式引入社會,就不僅產(chǎn)生了文化的分歧,而且導致社會的沖突。文化系統(tǒng)與社會系統(tǒng)是相互獨立的。
此外,格爾茨給宗教的定義為:宗教是一套行動的象征系統(tǒng),行動的目的是在人們心中建立有力的、具體滲透性的與持久的情緒和動機。宗教象征是在一種具體的生活方式與一種特殊的形而上學之間形成的“基本的一致”,因而綜合成一種民族的精神氣質。認為通過儀式產(chǎn)生出“宗教觀念是真實的”、“宗教訓誡”是圓滿并且有效的“信念”等概念。宗教人類學研究應包含兩方面:一是分析那構成宗教自身的象征當中包含的意義系統(tǒng);二是尋找那些系統(tǒng)與社會結構和心理過程的聯(lián)系。
格爾茨認為文化系統(tǒng)是一種透過象征符號在歷史上代代相傳的意義模式,一種將傳承的觀念表達于象征性形式的系統(tǒng);通過它們,人與人相互溝通,綿延傳續(xù),并發(fā)展出它們對生命的知識和態(tài)度。
格爾茨借用邊沁的“深層游戲”概念,認為在作為深層游戲的賭博中,輸贏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在于輸?shù)裘?、榮譽、尊嚴、地位的象征性得失。巴厘島的斗雞即是一種深層游戲,它實際上是展現(xiàn)地位關系的舞臺劇。
資料來源:
[1]夏建中.文化人類學理論流派:文化研究的歷史[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
參考資料:
[1]宋蜀華,白振聲.民族學理論與方法[M].北京: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1998-04.
[2](美)克利福德·格爾茨.文化的解釋[M].韓莉(譯).北京:譯林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