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溫克族實行一夫一妻制和氏族外婚制。一個氏族內部絕對禁婚。有時,雖然不是同姓,通過親屬關系,輩分不同時也不能結婚。此外,在歷史上由于有貴族與奴隸的存在,貴族的子女和普通人家子女不結婚,氏族貴族的通婚范圍只限于與其他氏族的貴族。鄂溫克人的奴隸不能和一般人結婚,更不能和貴族結婚。鄂溫克族過“姑舅表婚”的習慣,即嫁到其他氏族的女子,把自己的女兒嫁回自己的氏族,叫“還骨頭”。鄂溫克人有入贅婚,分為長期入贅和有限入贅。入贅后,生的小孩隨父姓。鄂溫克人有“夫兄弟婦”的習慣,即哥哥死后,弟弟可以娶嫂子,但弟弟死后,哥哥不可以娶弟媳。
鄂溫克族的傳統(tǒng)婚嫁過程包括:求婚、訂婚、納彩禮、舉行婚禮(包括迎娶和送親)、回門等。求婚一般由男方請另外氏族的人當“交西”(媒人)的角色。媒人要能說會道,通曉求婚禮節(jié)和一整套專門用語,一般由男方氏族中輩份大的人擔任,屆時帶兩瓶或四瓶酒(偶數)到女方家,說服女方父母。女方父母盡管看中了對方,也要說些推托之詞。媒人使出善于言辭的本事,甚至數次登門,直到訂下婚事。彩禮多少根據經濟情況而定。彩禮中的牲畜在各地有所不同,有的地方是馬、乳牛,有的是牛、羊,有的是馴鹿等,彩禮中還要有衣物。
臨近婚期,男方家不管離女方家多遠,都要遷到女方家附近。在婚禮的具體儀式上,鄂溫克族各部落間存在一定的細節(jié)差異。以敖魯古雅鄉(xiāng)的鄂溫克人為例,新郎在父母親友的陪同下,帶上送給女方的10只馴鹿到女方家去,女方也以同樣的隊伍到路上來迎接。雙方相遇后,新郎新娘擁抱接吻,并互贈禮物。然后大家進撮羅子喝喜酒,直到晚上酒宴結束,舉行婚禮。人們在清理過的河灘谷地上燃起一堆被稱為“歡樂之火”的篝火,把新郎新娘從撮羅子里簇擁到篝火邊,并以火為中心圍成一個半圓圈,由一位主持婚禮的長者宣布婚禮開始。主婚人用樺皮杯斟滿兩杯酒,交由新郎新娘潑在火里,表示對火神的尊敬,接著再向雙方父母敬酒。然后新郎新娘互相擁抱接吻,手挽手和所有參加婚禮的人拉成一圓圈,載歌載舞,歡度良宵。這種歌舞鄂溫克人稱之為“歡樂之火”舞。一人領唱,眾人齊和。歌伴舞,舞隨歌,時起時伏,節(jié)奏交錯。大家在歌舞中縱情歡樂,盡興方歸。
歷史上鄂溫克族離婚的較少,如果原配死后另娶新妻,原妻的家中將新妻看成自己的女兒,還要給東西,但如果是離婚而娶的妻子則不享受這種待遇。
參考資料:
1.《鄂溫克族社會歷史調查》國家民委民族問題五種叢書內蒙古自治區(qū)編輯組編,1986年。
2.《鄂溫克族》呂天光,1983年。百度百科鄂溫克族詞條。